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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获食药安全以奖代补资金1950万
文章字数:498
  本报讯(李丹宏 李少伟)近期,省财政厅下达了我市2014年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300万元,这是继去年省财政第一批拨付以奖代补650万元后又一批到位资金,至此,2014年全市创建的35个标准化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所)和山阳县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全部到位。
  省委、省政府2012年12月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基层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创建工作,对通过省级验收的示范县和监管所分别给予200万元和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打通食品药品监管“最后一公里”。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了创建活动,市、县两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积极协调指导创建活动,严格开展检查考核和上报工作,各级食安委成员单位、县区、镇办政府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在积极协调解决办公用房、办公设施、执法装备、检验设备的同时,认真抓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日常监管、执法办案等基础性工作,保证了创建单位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并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作用。经省食安办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检查验收,我市山阳县被省政府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县”,夜村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等35个镇办食品药品监管站(所)被命名为“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