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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村民20年前被扣押财物今获返还
文章字数:420
  早在1996年,柞水县曹坪镇居民曾长荣在外地打工期间,原蔡玉窑区公所工作人员和原窑镇乡财政所征税干部一起到曾长荣家征收农、林两税,当时曾长荣媳妇在家,没有钱交税,在数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曾长荣家4600斤木炭拉走,说卖后,抵扣曾长荣家欠的农、林两税。后由于多种原因,木炭没有卖出,也没有退还给曾长荣。
  19年间,曾长荣先后多次到柞水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蔡玉窑镇政府反映,要求赔偿损失。市、县信访局先后三次召集相关部门在蔡玉窑镇政府召开听证会。曾长荣说:“拉走我的木炭,如果真的卖了,给国家交农、林两税了,给我出具了交税票据,证明我没有欠税”。后蔡玉窑财政所调阅了所有农户缴纳农、林两税的存根,没有发现曾长荣的交税凭证。随后,曹坪镇政府细致走访,了解清事情的真实情况,并决定补偿曾长荣木炭损失一万元。
  拿到镇政府赔偿后,曾长荣高兴地说:“政府能依法解决我的问题,我心里长期压着的一块大石头落地了”。至此,一起长达近二十年的信访积案画上了句号。(徐怀玉 蔡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