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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实施招商引资奖励新策
文章字数:449
  本报讯(周雯 鲁家友)近日,柞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招商引资奖励新办法,重奖招商引资功臣,鼓励全民积极主动招商,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
  该县集中力量将有限的财力更多地往项目上投放,优惠的政策优先往项目建设上倾斜,服务环境集中往项目建设上创优,同时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为了吸引和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柞水投资创业,对县域内外所有招商项目的引荐人,包括商会、协会、专业机构、办事机构的法人组织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及自然人等给予奖励。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项目或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予以奖励;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超出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予以奖励。属于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外资企业的,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再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引荐既是世界500强企业又是外资企业的,可享受双重奖励。引荐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项目的,分别再按1‰比例进行一次性奖励。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认定一个主要引荐人,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最多可认定2至3个联合引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