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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规范管理镇办“廉政灶”
文章字数:506
  本报讯 (周 雯 鲁家友)为了遏制住“餐桌腐败”,常态化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柞水进一步规范镇办公务接待“廉政灶”,把对内的机关“小灶”改成兼顾公务接待的“廉政灶”,实现镇办营业性餐馆“零接待”。
  该县完善机关食堂配置,严格执行《职工就餐制度》《来客就餐制度》《炊事员管理制度》等制度,一日三餐的菜谱都是家常菜,按照早餐2元、午餐5元、晚餐3元的标准缴纳公务接待“廉政灶”餐券。制定了定点用餐、定额支出、定员陪同,不上烟酒、不准从营业性餐馆定做菜品的“三定两不”公务接待制度,凡上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乡调研指导工作,村干部来镇开会、办事,一律在镇办机关食堂就餐,确定统一的就餐标准,严格限制陪餐人数,无关人员不得陪同就餐,严禁提供烟酒,降低了公务接待费用,密切了干群关系,带来了“廉”锁反应。
  同时,建立镇办公务接待“廉政灶”原料采购、用餐登记、接待安排、财务公开及卫生安全等制度,做好公务接待“廉政灶”工作台账,实行“日清、周报、月公示”制度,将食材采购、接待标准、陪同人员等事项进行逐月公开,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等方式,使公务接待“廉政灶”在阳光下操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