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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检察落实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文章字数:1010
  为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高检院向全国检察机关部署,自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集中查办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为落实高检院的部署,丹凤县检察院反贪局快速行动,经认真研究,采取五项措施落实最高检部署,以期取得良好的反腐办案效果。
  一是对近几年来检察院反贪局所办理的涉及惠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从涉案领域、人员、环节、发案规律、特点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措施要求等,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确定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案件。结合近年来检察院查办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律和特点,将集中惩治工作的重点人员锁定在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人员;将重点环节锁定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将重点案件锁定在以下三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是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二是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惠农扶贫资金管理发放或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等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犯罪线索摸排力度。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宣传涉农惠农资金的相关政策法规,将近几年查办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通过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激发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收集涉农惠农政策法规和各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从中分析、摸排案件线索;加强与土地、民政和纪检、审计、信访等部门联系沟通,理顺线索移送机制;在基层设立情报信息员,积极收集涉农惠农职务犯罪信息和线索。
  四是加强与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在全县范围内,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选择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征地拆迁、农村低保、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收集犯罪线索,查处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形成震慑力,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五是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适时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推进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王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