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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实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全覆盖
文章字数:342
  本报讯(董保良 何崇华)洛南县国税局多举措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洛南县国税局多举措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该局利用门户网站、8012366特服热线、纳税人学校、上门服务、办税服务厅LED等载体进行宣传辅导,确保每一户纳税人应享尽知。同时,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为纳税人解答政策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把落实情况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和跟踪问效,重点做好对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后续管理,确保政策切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