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500万元专项资金培育电子商务
文章字数:578
本报讯(谢云涛)近日,镇安县政府决定,从2015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采取补助和奖励的方式,扶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以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县域电子商务发展。
镇安县政府为了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制定下发了《镇安县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安县发展电子商务三年规划(2015-2017年)》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级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台《镇安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提出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对象为在镇安县范围内从事生产、销售该县农特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等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支持镇安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奖金数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不等,对于投资电商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开发建设电商总部楼宇、建设平台等,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将给予50万元重奖。奖励扶持的项目有下面四种类型:一是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二是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三是引进与培训电子商务人才;四是奖励发展电商先进单位和个人。该县还用足用活电商发展的招商引资、物流、贷款贴息等其他扶持政策鼓励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打造最具活力的电商投资发展环境。
镇安县政府为了做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制定下发了《镇安县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安县发展电子商务三年规划(2015-2017年)》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级四套班子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安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出台《镇安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实施意见》,提出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对象为在镇安县范围内从事生产、销售该县农特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等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支持镇安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奖金数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不等,对于投资电商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园)、开发建设电商总部楼宇、建设平台等,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将给予50万元重奖。奖励扶持的项目有下面四种类型:一是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二是鼓励发展电子商务平台;三是引进与培训电子商务人才;四是奖励发展电商先进单位和个人。该县还用足用活电商发展的招商引资、物流、贷款贴息等其他扶持政策鼓励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打造最具活力的电商投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