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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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柯鑫 王玲)商南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11月10日全面启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筹资标准为56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130元,财政补助430元。
凡属该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乡村人口均属参加对象,高中及以下农业户籍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由农民转为居民的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自行选择一种参加。
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商南县卫计、文广等部门和各镇办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新农合政策,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计和公安部门核实核准筹资人口基数,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相应配套资金,民政部门积极筹措,为农村所有五保户对象、低保户A类、B类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统一全额代缴参合资金。卫计部门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及其18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子女代缴参合资金每人20元。各镇办采取多种形式收缴参合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筹资成本。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强化措施,以期在12月15日前完成任务。
凡属该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乡村人口均属参加对象,高中及以下农业户籍学生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由农民转为居民的可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自行选择一种参加。
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商南县卫计、文广等部门和各镇办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新农合政策,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计和公安部门核实核准筹资人口基数,财政部门及时划拨相应配套资金,民政部门积极筹措,为农村所有五保户对象、低保户A类、B类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统一全额代缴参合资金。卫计部门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及其18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子女代缴参合资金每人20元。各镇办采取多种形式收缴参合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筹资成本。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强化措施,以期在12月15日前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