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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创新量化考核干部能上能下
文章字数:609
  本报讯(侯卫峰 文甲勇)柞水县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进一步优化干部考评机制,创新推行科级干部量化考核排名办法,实施末位查究制度,切实做到优进庸退、能上能下,保持了干部队伍的蓬勃活力。
  柞水县将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按照一定比例与每名领导干部挂钩,其中,主要负责人按照80%比例、副职按照70%折算,计入个人年终考核成绩,实现了单位业绩与个人评优问责之间的“无缝对接”,扭转了过去单位业绩好坏只决定主要负责人进退流转,而对副职约束不足的弊端。
  按照“相知相关”的原则,柞水县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上、下两个层面的民意测评,上级测评由上级党委或党组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测评,按照30%比例计入个人成绩;下级测评是本单位职工或服务对象进行测评,按照70%比例计入个人成绩,对测评进行等次限定,要求“排序测评”不能并列或遗漏,“格次测评”中优秀格次不能超过30%。
  针对干部级别相同、权责差异较大的实际,县上把镇办、党群系统、政府系统分为三个类别,将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干部分开,对全县500多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分类分级排名,生成六个排名序列,全面推行同类别的主要负责人相互竞争、其他科级领导相互比拼机制,搭建了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促使考核结果更加公平,让大家比有参照、赶有方向。
  根据排名结果,实行末位查究制度。2014年度,柞水县16名科级领导干部被取消评优资格,6名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3名被降职降级处理,构建了“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