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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机制
文章字数:666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刘奕湛 韩洁)从明年起,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完善制度为财政投入提供保障,从多个方面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财政部、教育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无疑迈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一步。
  我国2017年统一“两免一补”政策。目前我国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城市义务教育实行“免除学杂费,对低保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调整后城市义务教育学生调整为“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与农村义务教育实现了统一。
  从2016年起,将统一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城市义务教育由地方自行制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国家确定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我国还将统一经费分担机制。将目前中央只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城市义务教育经费由地方负责、中央适当奖补,调整为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机制。调整后,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负担;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共同分担;公用经费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统一调整为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