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公安分局创新案件审核机制
文章字数:1024
今年以来,商州公安分局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不断加强软件、硬件建设,创新案件审核工作机制,全局执法规范化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自新机制运行以来,商州分局案件批捕率由去年的68%提升到现在的96%,案件起诉率由去年的78%提升到现在的93%,案件退查率由原来的22.5%下降到7%,商州公安分局还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
“问题导向+强化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商州分局先后6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及案件预审工作,提出了“改革预审机制,建立专门机构,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办理、统一出口”的工作思路,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通过各种途径措施加强办案民警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在加强法制大队民警自身业务素质培训提升的同时,深入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对基层派出所、刑警中队进行执法办案及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专门机构+有效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商州公安分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将刑事案件报捕、起诉、审核业务由刑侦大队划归法制大队负责,在法制大队成立案件审核办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和信访室,对案件的证据、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对特殊重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指导等,有效规范了案件审核。同时,强化案件循环监督,对在案件审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单位下发《案件审核工作建议书》,提前履行审核退查职能,确保案件优质移交。
“夯实责任+考评通报”推动工作开展。商州公安分局相继修订出台了《提高刑事办案质量的若干规定》等10多项执法制度,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该局落实办案责任,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办案民警责任。另一方面,该局定期评查通报,执法监督中队在日常案件审核、考评过程中严格落实“八个一”法制监督工作机制,每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的效果。
“选配骨干+倾斜经费”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配齐配强骨干,从全局选调6名能力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年轻优秀民警充实到法制队伍。目前,该局共有39民警从事案件审核工作。另一方面,加大经费装备保障力度,为法制大队配齐配全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案卷密码柜等办公设备和办案用车辆,并投资540万元改造建成了16个标准化办案区和2个办案中心,为案件审核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杨涛)
“问题导向+强化培训”夯实工作基础。商州分局先后6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执法办案及案件预审工作,提出了“改革预审机制,建立专门机构,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办理、统一出口”的工作思路,成立了执法管理委员会,在全市率先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素质,通过各种途径措施加强办案民警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在加强法制大队民警自身业务素质培训提升的同时,深入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对基层派出所、刑警中队进行执法办案及公安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专门机构+有效监督”完善工作机制。商州公安分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将刑事案件报捕、起诉、审核业务由刑侦大队划归法制大队负责,在法制大队成立案件审核办理中队、执法监督中队和信访室,对案件的证据、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对特殊重大案件实行提前介入指导等,有效规范了案件审核。同时,强化案件循环监督,对在案件审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办案单位下发《案件审核工作建议书》,提前履行审核退查职能,确保案件优质移交。
“夯实责任+考评通报”推动工作开展。商州公安分局相继修订出台了《提高刑事办案质量的若干规定》等10多项执法制度,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该局落实办案责任,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办案民警责任。另一方面,该局定期评查通报,执法监督中队在日常案件审核、考评过程中严格落实“八个一”法制监督工作机制,每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达到提高办案质量的效果。
“选配骨干+倾斜经费”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配齐配强骨干,从全局选调6名能力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年轻优秀民警充实到法制队伍。目前,该局共有39民警从事案件审核工作。另一方面,加大经费装备保障力度,为法制大队配齐配全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案卷密码柜等办公设备和办案用车辆,并投资540万元改造建成了16个标准化办案区和2个办案中心,为案件审核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