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规范化 阳光救助全覆盖
文章字数:1543
丹凤县辖11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132个行政村、23个社区,总人口31.15万人。近年来,丹凤县社会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始终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救助。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民心工程的开展,围绕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从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办事流程、实现精准救助、落实应保尽保等方面入手,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创建标准》与《评分细则》,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省市县有关最低生活保障文件政策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公开办事流程,做到救助对象准确、资金运行安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廉洁高效。
二是夯实两个主体责任,厘清工作职责。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中,丹凤县始终把落实镇办政府申请受理、审核主体责任和县民政局审批主体责任作为工作核心,从源头上确保了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和全面规范实施。社会救助申请由过去的村(社区)受理一律调整为镇办直接受理,并要求镇办干部100%入户调查,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调查、谁签字”,做到职责量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县民政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政系统干部,成立抽查复核工作组,对镇办审核上报的结果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对单独登记备案的和有疑问、有举报的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全部入户核查,抽查结果书面反馈给镇办进行逐项纠错整改,确保审批结果准确。同时,明确了村(社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配合协助职责,对不如实提供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证明的村(社区)干部,按协同骗保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建立五线督查机制,确保民生政策落实。以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为目标,探索建立了镇办季度调查审核机制、县民政局季度抽查复核机制、民政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办机制和媒体与社会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线”常态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举报受理、监督检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通过民政信箱、群众举报、网络平台以及社会舆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督,严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程序不规范、落实政策不严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有效遏制了“关系保”“人情保”、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办理低保等现象发生,以强有力督查维护了社会救助政策的严肃性,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急需帮助的困难人群身上。
四是健全三项制度保障,确保各项救助有序开展。丹凤县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考评、追究、激励“三项制度”,延伸检查工作向规划化迈进。将社会救助纳入各级绩效考核体系,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评办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明确了责任追究范围、内容、方式;把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与分配救助补助资金、评先评优挂钩,做到了“日常考核严、工作督查严、问责处理严,服务群众实、工作作风实、基层基础实”的目标。加大了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敬老院管理等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精准救助、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救助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县拥有农村敬老院10所,床位数992张,入住899人(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88人),其中:三星级1所,二星级3所,一星级6所。2015年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160.22万元,在册农村低保对象6120户15994人,城市低保对象1978户3901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82人,住院医疗救助5889人(次),门诊医疗救助2080人(次),临时救助1116人(次)。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因病、因灾等导致突发性、临时性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渡过难关,编密织牢了“兜底”社会安全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贡献。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救助。县政府十分重视这项民心工程的开展,围绕社会救助规范化镇村创建活动,从加强政策宣传、规范办事流程、实现精准救助、落实应保尽保等方面入手,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创建标准》与《评分细则》,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省市县有关最低生活保障文件政策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公开办事流程,做到救助对象准确、资金运行安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廉洁高效。
二是夯实两个主体责任,厘清工作职责。在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中,丹凤县始终把落实镇办政府申请受理、审核主体责任和县民政局审批主体责任作为工作核心,从源头上确保了社会救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和全面规范实施。社会救助申请由过去的村(社区)受理一律调整为镇办直接受理,并要求镇办干部100%入户调查,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调查、谁签字”,做到职责量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县民政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政系统干部,成立抽查复核工作组,对镇办审核上报的结果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对单独登记备案的和有疑问、有举报的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全部入户核查,抽查结果书面反馈给镇办进行逐项纠错整改,确保审批结果准确。同时,明确了村(社区)在审核审批过程中配合协助职责,对不如实提供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证明的村(社区)干部,按协同骗保依纪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是建立五线督查机制,确保民生政策落实。以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落实为目标,探索建立了镇办季度调查审核机制、县民政局季度抽查复核机制、民政局纪检组监督检查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办机制和媒体与社会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线”常态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举报受理、监督检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通过民政信箱、群众举报、网络平台以及社会舆论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监督,严格对不作为、乱作为、程序不规范、落实政策不严等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有效遏制了“关系保”“人情保”、暗箱操作、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办理低保等现象发生,以强有力督查维护了社会救助政策的严肃性,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急需帮助的困难人群身上。
四是健全三项制度保障,确保各项救助有序开展。丹凤县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考评、追究、激励“三项制度”,延伸检查工作向规划化迈进。将社会救助纳入各级绩效考核体系,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了考评办法,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明确了责任追究范围、内容、方式;把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结果与分配救助补助资金、评先评优挂钩,做到了“日常考核严、工作督查严、问责处理严,服务群众实、工作作风实、基层基础实”的目标。加大了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敬老院管理等工作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精准救助、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了救助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县拥有农村敬老院10所,床位数992张,入住899人(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88人),其中:三星级1所,二星级3所,一星级6所。2015年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7160.22万元,在册农村低保对象6120户15994人,城市低保对象1978户3901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082人,住院医疗救助5889人(次),门诊医疗救助2080人(次),临时救助1116人(次)。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因病、因灾等导致突发性、临时性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渡过难关,编密织牢了“兜底”社会安全网,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