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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出台破格提拔干部办法
文章字数:259
  本报讯(戴林 高峰)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商洛市破格提拔科级干部暂行规定》,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破格提拔科级干部制定了统一标准。
  《暂行规定》共有10条,对破格提拔科级干部中“格”的程度进行了量化和细化。明确规定破格只能是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对破格提拔人员从任职经历、工作年限、表彰奖励等6个方面提出了“硬”要求,对破格提拔干部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违反规定破格提拔的情形提出了处理办法。
  该规定出台后,破格提拔人员必须按规定上报预审,未按程序或未经批复同意作出的提拔决定一律无效,并从严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