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为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日前,中央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新时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准则》《条例》从坚持理想信念高标准和守住纪律底线两个层面,对广大党员的思想、行为进行了规范。按照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本报近期开设“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栏”,刊发部分县区纪委书记、市直部门纪检组长学习体会和专访,以进一步推进我市广大党员学习《准则》《条例》,不断把学习两个党内法规引向深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彰显了党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准则》用“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为党员和领导干部开出了“正面清单”,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循的“高线”;《条例》坚持纪法分开,明确了“六类纪律”,体现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充分汲取了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一个重在立德、一个重在立规,一个注重自我提升、一个注重约束惩戒,一正一反、相互配套、相互促进,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利器。
《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商南县高度重视这两部党内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区分不同层次、采取多种措施,在全县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一是县委印发《通知》,对全县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行了扎实部署;二是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原原本本学习;三是开展了专题宣讲活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编印了宣讲提纲,所有包镇(办)包村(社区)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负责人深入所包镇、村(社区)和所在单位,面对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县纪委率先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学习《准则》和《条例》闭卷考试活动,随后将考试对象扩大到全县所有党员、干部,有效提升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效果。通过扎实部署、集中学习、广泛宣讲、专门考试等措施,做到了《准则》和《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使全县万名党员干部熟悉并掌握两部法规,自觉树立高线、划清界线、筑牢底线,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约束力在于执行,威慑力在于从严。中央曾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的要求,把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切实扛在肩上、着力落到实处,让铁纪发力、禁令得行、规矩生威。一要突出责任落实。商南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形成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二要突出刚性执纪。商南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出多少,决不留“暗门”、开“天窗”,决不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法不责众,让《准则》和《条例》有力度、有权威、有实效。三要突出重点环节。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把落实《准则》和《条例》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整治“四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凡是《准则》倡导的就积极践行、主动去做,凡是《条例》禁止的就时刻警醒、坚决不干,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紧密结合党建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准则》和《条例》融入到作风建设、干部管理之中,形成贯彻执行的常态长效机制,让党纪的力量在从严治党中得到充分释放。四要突出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四个带头、四个亲自”,即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遵守、带头贯彻厉行,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当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不折不扣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廉洁自律中干事担当,在遵章守纪中实现自我净化和提升,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推动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者系商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