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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名师”考核不过关将丢称号
文章字数:675
  本报讯(朱恢军)近日,柞水县对获得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进行履职情况考核。此举旨在有效推进柞水县名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县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该县重点考核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在职业道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教研科研、示范辐射、继续教育等方面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对象脱离教学一线半年以上的,不得参加考核;无故不参加考核的,视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考核对象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考核分为三个阶段,其中自我评价阶段,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在进行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填写《自查表》,并提供出符合条件的依据;学校考核阶段,学校对考核对象填写的《自查表》内容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民意测评,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对其进行认真考核,填写考核意见,确定校级考核等次;县教育局考核阶段,县教育局组成考核小组,制定量化细则,结合相关工作情况,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意见,确定县级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的,由县教育局行文予以确认公布,并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业务进修中给予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警示谈话并在一定范围通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由科教局发文取消其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同时,对于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导,引导全县广大教师向他们学习,塑造教师群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