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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发放灾民生活救助金2150万
文章字数:359
  本报讯(秦明刘婷)春节临近,市、县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及时发放2150万元灾民生活救助资金,大米6050公斤、面粉11.8725万公斤、食用油3000公斤、棉衣1.0188万套、棉被1.3418万床,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为了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我市明确救助时段、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方法、指导标准、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扎实安排冬春灾民救助工作。加快资金下拨进度,确保资金在春节前全部拨付到位,规范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以现金救助“一卡通”发放为主,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和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同时,规范救助审批程序,完善救助工作档案,公开主要救助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督导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及时纠正,确保救灾款物用到最贫苦、最需要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