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六千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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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婷)我市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到目前,全市共排查建设项目396户,检查用工单位1373户,涉及农民工6746人,涉及拖欠金额9637.17万元;受理举报投诉269起,立案查处35件,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19起,累计为5362名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6764.9万元。
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区政府尽快筹备1000万元的应急预备金,着力解决政府工程项目拖欠问题。由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工商和质监、工会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片深入在建工地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密集的单位开展检查,与农民工面对面询问工资发放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用工单位建立的农民工工资表、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和考勤记录进行了详细的查阅,逐户核实使用农民工人数,工资发放数额和拖欠数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由人社、公安、住建、工信、交通运输、水务、司法、工商和质监、总工会以及人民法院等10部门抽调11人集中办公,专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启动“一厅式”投诉举报受理中心,集中办公期间共受理投诉举报41起,涉及农民工596人,涉及金额813.6万元,追讨欠薪502.8万元。市、县区均成立了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应急工作人员和处置程序,夯实了应急职责,确保了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2015年12月10日,丹凤县“丹凤朝阳”一期幼儿园建设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山阳志强劳务公司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围堵县教体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介入调查,摸清拖欠事实后,给相关单位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月13日为21名民工发放工资19.41万元,有效地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
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不到位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要求各县区政府尽快筹备1000万元的应急预备金,着力解决政府工程项目拖欠问题。由人社、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工商和质监、工会等8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分片深入在建工地和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密集的单位开展检查,与农民工面对面询问工资发放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对用工单位建立的农民工工资表、劳动合同、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和考勤记录进行了详细的查阅,逐户核实使用农民工人数,工资发放数额和拖欠数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情节严重的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部门一厅式集中办公,由人社、公安、住建、工信、交通运输、水务、司法、工商和质监、总工会以及人民法院等10部门抽调11人集中办公,专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启动“一厅式”投诉举报受理中心,集中办公期间共受理投诉举报41起,涉及农民工596人,涉及金额813.6万元,追讨欠薪502.8万元。市、县区均成立了应急指挥部,明确了应急工作人员和处置程序,夯实了应急职责,确保了群体性事件的妥善处理。2015年12月10日,丹凤县“丹凤朝阳”一期幼儿园建设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山阳志强劳务公司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围堵县教体局,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介入调查,摸清拖欠事实后,给相关单位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无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月13日为21名民工发放工资19.41万元,有效地化解了一起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