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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2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商洛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文章字数:495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商洛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认为,2015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系列政策措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保障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报告提出的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明晰、指标积极可行、工作措施具体,符合省市有关精神。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批准商洛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有关会议和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追赶超越、绿色循环发展”主线,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产业转型升级,确保经济稳定较快增长;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绿色循环发展,持续搞好民生工程建设,着力实施精准脱贫工程,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