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16年03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每年将设1000万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
贫困对象看病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8万元救助
文章字数:565
  本报讯(杨林)3月11日,《洛南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运行。《方案》提出,从今年1月起,洛南县政府每年将筹集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对经过扶贫识别认定的贫困户“看病就医”问题实施精准脱贫医疗救助服务,使该县因病致贫率控制在10%以下。
  《方案》提出的救助对象是,县上精准识别确定为贫困对象中的大病患者住院后,经农合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承担在3万元(合疗报销认可医疗费用)以上的贫困户,方可申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时间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底。
  救助申请程序是,申请脱贫医疗救助,由本人向所属镇办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精准脱贫医疗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住院结算单、诊断证明、病案首页及农合疗、大病保险报销凭证、民政医疗救助证明进行登记,镇办审核后填写精准脱贫医疗救助表。由镇办每季度按时汇总,以文件形式报送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办公室。县精准扶贫医疗救助办公室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审批,按季度报县财政局实行惠农“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洛南县精准脱贫医疗救助基金救助比例为:个人承担费用在3万至5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50%救助;在5万至10万元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60%救助;在10万元以上的减3万元起付线,按剩余金额70%救助;个人每年申请精准脱贫医疗救助金总额不得超过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