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地被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或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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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3月17日电(记者 欧甸丘)记者17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因近5年供地率未达60%或闲置土地处置不力,广东省内1个地级市和23个县(市、区)被暂停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或土地供应。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介绍,对2010年至2014年供地率未达到60%的肇庆市,河源市本级(源城区)、江门市本级(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茂名市本级(茂南区、电白区)、揭阳市本级(榕城区、揭东区)等4个市本级,韶关市始兴县、河源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丰顺县、汕尾市海丰县、湛江市雷州市、清远市英德市等9个县(市),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使用)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对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超过2010年至2014年年均供地量的潮州市本级(湘桥区、潮安区),河源市和平县、汕尾市陆丰市、肇庆市德庆县、云浮市罗定市等4个县(市),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
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介绍,对2010年至2014年供地率未达到60%的肇庆市,河源市本级(源城区)、江门市本级(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茂名市本级(茂南区、电白区)、揭阳市本级(榕城区、揭东区)等4个市本级,韶关市始兴县、河源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梅州市丰顺县、汕尾市海丰县、湛江市雷州市、清远市英德市等9个县(市),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使用)2016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对超过土地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一年以上未开工,且未开工建设用地总面积超过2010年至2014年年均供地量的潮州市本级(湘桥区、潮安区),河源市和平县、汕尾市陆丰市、肇庆市德庆县、云浮市罗定市等4个县(市),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