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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将开通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台
文章字数:733
  本报讯(记者 刘婷)今年,我市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进一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商洛模式”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为强化监管工作,实现动态管理,去年年底,市上经过策划,设计出了集监管、检测、认证、预警、执法、追溯、评估、标准等要素为一体的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联网动态监管平台,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上线试运行。要求各县区相关单位提前准备,明确监管平台各模块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好对象登记和入库管理准备,为平台顺利运行打好基础。全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施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积极推广“二维码”“耳标”等农产品标识,使主要获证农产品可追溯,认证“三品一标”可追溯率达到30%以上。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制度,要求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主体产品上市前出具《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实现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衔接。同时,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做好禁限用农药、兽药抗菌剂专项治理,规范执法程序,做好告知、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理、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程序衔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告知率100%、案件查处率100%、重大案件司法移交率100%。我市创建的“政府负总责,三级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被省农业厅定为“商洛模式”在全省推广。
  今年我市将加强“商洛模式”示范创建,继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商洛模式”标准化监管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和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每县区建设一批监管有力,特色突出,看得见、成效明显、影响巨大的“商洛模式”标准化监管站2个、质量安全示范镇2个、示范基地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