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鼓励群众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文章字数:471
新华社兰州3月27日专电(记者 张文静)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该省鼓励广大群众利用微信公众平台、“随手拍”微信或拨打110、122报警电话等渠道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审核和落实处罚后,依据有关规定兑现奖励。
甘肃省公安厅近日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今年将严格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农村面包车超员,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农用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载人,严厉处罚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这项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利用新媒体等新手段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同时,在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方面,公安机关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过调查认定责任后,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此举旨在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还要求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交通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依据省政府规定履行纠正、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职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违法行为。
甘肃省公安厅近日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今年将严格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严禁农村面包车超员,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农用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载人,严厉处罚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这项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利用新媒体等新手段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同时,在严格追究事故责任方面,公安机关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经过调查认定责任后,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和党纪政纪责任。此举旨在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还要求乡镇交管站、行政村交管室和检查劝导站交通管理员、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依据省政府规定履行纠正、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职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