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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19个单位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
文章字数:500
  本报讯(王丹)在2015年度全省“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市农业银行商洛分行获省级“平安示范单位”称号,市环保局、商洛金盾公司等18个单位获省级“平安单位”称号,中储粮商洛直属库等18个单位获市级“平安单位”称号。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综治单位始终坚持以平安建设为统领,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维护单位内部稳定为中心,以确保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为目标高站位认识,高强度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广大企业单位积极响应,广泛参与平安创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织密筑牢单位内部防控网,进一步夯实维护稳定安全工作根基,有效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上升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平安商洛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全力做好的六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单位内部维稳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单位内部防控网。二是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全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四是全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五是全力推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队伍,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六是全力加强警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