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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3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守护“绿色明珠”
文/图 记者 王涛
文章字数:1450
  放生查获的珍稀鸟类

  商南金丝峡,群山披绿、景象万千,被誉为“峡谷奇观,生态王国”,有“绿色明珠”之称。为了守护这片青山绿水,何永兴在森林公安这一特殊的岗位上孜孜不倦地工作着。
  斩断伸向森林的黑手
  为了保护好金丝峡片区的青山绿水,尤其是金丝峡国家级森林公园这个中国绿色基因库,何永兴带领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频频深入所管区及重点场所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爱林、护林意识。同时,严厉打击乱用滥放林火、乱开滥垦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及乱捕盗猎野生动物行为。
  2014年6月份,何永兴在下乡办案过程中获悉:有人利用蜥蜴、龟、金钱蟒、豹猫等野生保护动物在金丝峡景区展览牟利。得知这一线索后,何永兴立即着手立案调查,并上报案情。在各级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案件迅速得以突破。何永兴和民警先后奔赴河南、广东、湖南等全国20多个省市,中途饿了就吃方便面、困了就在车上稍作休息。经过几个月的奔波,60多名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依法扣押其非法收购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蟒蛇13条、蜥蜴类21条,陆龟7只,金刚鹦鹉1只,何永兴也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5年的7月份,有群众报警称:丹江河边上有一只鸟受伤。何永兴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对受伤的鸟儿进行包扎,并自己花钱买肉喂鸟儿。后经专家确定,这只受伤的鸟儿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何永兴将鸟儿带回派出所悉心照料两天,鸟儿完全康复后又放回丹江河。
  构筑森林保护的长城
  作为一名基层森林公安民警,防火、灭火是头等大事,为此,37年来,何永兴没有和家人吃过一次团圆饭。
  2016年2月6日,是大年除夕的前一天,派出所接报称:太吉河社区曹家湾有群众上坟时不小心引起森林火灾。何永兴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看到蔓延的火势,他召集村干部和群众30多人加入到灭火队伍当中。一个多小时以后,大火被扑灭,可是何永兴已经是灰头灰脸、汗流浃背,差点连同行的村干部都没认出来。2月7日中午,何永兴再次接到有群众因为上坟引发火灾的报警,顾不得休息,何永兴再次带领民警赶赴现场,这一次等到大火扑灭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等他从山上回到派出所的时候,已经是万家团圆了,而他和同事只能在所里吃着方便面和麻花。
  在去冬今春“查隐患、破火案”专项行动中,何永兴带领全所民警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460余份,对金丝峡景区等6家企业和单位发放了森林隐患整改通知书。专项行动中主办森林火灾案件26起(其中刑事案件4起、治安案件5起)、阻止火灾隐患56起。
  亲民爱民是本色
  在何永兴的印象中,有一件事是他至今记忆犹新的。当时,他还是20多岁,在商南县赵川镇森林公安派出所工作,作为东方红村的包村民警,他先后接到多起群众反映的耕牛被盗案件,为及时挽回群众损失,他经过多日的走访锁定了嫌疑人周某。正当何永兴和其他民警在村委会进行案情分析时,听到窗外有脚步声,他随即到窗外查看,只见窗台上有一个炸药包和火柴,而嫌疑人已经逃跑。半小时之后,远处传来爆炸声,嫌疑人周某将另一个炸药包投掷到配合办案的组长家里,造成多人受伤。随即,民警赶到周某家里埋伏,准备进行抓捕,然而,民警不知道,他们的行动被躲在房后山坡上的嫌疑人发现。天亮时分,“咚”的一声,就在何永兴身后的山坡上,嫌疑人怀抱炸药包自杀身亡。
  “绿色的大森林就是我的家,我一刻也离不开她。”何永兴经常对人这样说。森林公安派出所远离城市,为了工作,他常常要放弃休假,舍小家顾大家。采访中,他动情地说:“要感谢那一片绿色的大森林,是她让我每天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充满着生活的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