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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南查获三只蓝孔雀放生金丝峡
文章字数:349
  本报讯(特约记者 孙传卿 通讯员 叶竹虎 蔡健)5月18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截获两雄一雌3只蓝孔雀,随后成功放归金丝峡野生动植物养殖园。
  据该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田绵宏介绍,5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县森林公安局接富水赤地公安检查站报警反映,有一辆豫Rxxx比亚迪车内装有野生动物。接报后,局刑警队迅速出动,展开全面调查。经查证核实违法行为人史某是南阳市宛城区人,在未取得《野生动物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3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蓝孔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该县森林公安局对3只蓝孔雀予以没收,移交给金丝峡野生动植物养殖园予以保护。
  当天下午,森林公安民警把查获的3只蓝孔雀交给金丝峡野生动植物养殖园工作人员手里,美丽的小精灵将在风景秀丽的金丝峡落户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