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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小伙私装警报器非法持有警服警械被处罚
文章字数:377
  本报讯(彭江涛)近日,丹凤县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民用轿车私装警报器、当事人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服、手铐等标志警械案件。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5月19日下午,丹凤县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棣花社区一路口有一辆灰色轿车,上面安装有报警器。于是民警上前查看,进而发现该轿车主驾驶座椅上有一件警服,上面胸徽、警号、领花等标志齐全。于是,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违法嫌疑人彭某出于好奇,给自己的轿车上私装了一个报警器,同时又在网上购买了一副手铐及人民警察肩章、胸徽、警号、领花等警用标志安装在自己在西安某医院当保安时的警服上供自己使用。面对民警的调查询问,嫌疑人彭某不以为然,当民警告知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时,彭某才悔之晚矣。彭某因无知而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青年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