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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两年内化解12636套库存商品房
其中中心城区2816套
文章字数:637
  本报讯(杨林)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市政府近日印发《商洛市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通过实施“五个一批”举措(即: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消化一批;加快移民搬迁安置房、商品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四房打通”消化一批;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保障作用,激活住房需求消化一批;鼓励房地产企业调整营销策略,主动降价让利消化一批;建立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引导存量商品房通过改变房屋用途消化一批),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12636套库存商品房的化解任务,其中今年内消化库存商品房60%,即完成7582套商品房的去库存工作(中心城区2816套,各县4766套)。
  为推动工作落实,市上明确各县区政府为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从今年5月起,每月2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书面报送去库存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向市政府提交年度计划安排完成情况书面报告。由市去库存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和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县区进展排名情况在商洛日报、商洛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并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及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去库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度考核未达标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