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食用油塑化剂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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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方霞 记者 贾书章)为了更加全面的掌握我市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提高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的风险防御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四个最严”要求,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也是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但从全国风险监测结果来看,食用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塑化剂)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原辅料验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输送管道、设备及使用的包装材料、储存运输的容器具等全过程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根据检查风险点确定具体监督抽检的产品,然后按照具体品种的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对塑化剂(DEHP、DINP、DBP)、苯并[a]芘、过氧化值和酸价4个重要质量指标进行抽样送检,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用植物油是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也是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但从全国风险监测结果来看,食用植物油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简称塑化剂)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范围为全市所有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原辅料验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输送管道、设备及使用的包装材料、储存运输的容器具等全过程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根据检查风险点确定具体监督抽检的产品,然后按照具体品种的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对塑化剂(DEHP、DINP、DBP)、苯并[a]芘、过氧化值和酸价4个重要质量指标进行抽样送检,做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