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发挥职能受表彰
文章字数:898
近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称号,这是继该处连续两年被授予“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称号之后,再获殊荣。近年来,市院侦监处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侦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依法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涉毒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重点,把从严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作为常态,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性犯罪作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秩序。三年来共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2件464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86件556人,批捕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23件32人,有效遏制犯罪蔓延势头,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创新,努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效。积极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信息通报、公检法联席会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商洛市检察机关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试行办法》《不捕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实施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保证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有效提升工作质效。先后有四项工作机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利用侦查监督处于刑事诉讼前沿的优势,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社会管理漏洞和犯罪活动发展苗头的分析研判,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缺陷等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意见33条,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件,有效推动和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聚焦热点,努力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食药安全的新期待,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适时督办案件,先后指导全市侦监部门监督相关职能单位立办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6件1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产、销售假药等案件2件2人,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南弘军)
突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依法从严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涉毒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重点,把从严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作为常态,把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性犯罪作为抓手,全力维护社会秩序。三年来共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2件464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案件386件556人,批捕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23件32人,有效遏制犯罪蔓延势头,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创新,努力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质效。积极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信息通报、公检法联席会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侦、捕、诉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商洛市检察机关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试行办法》《不捕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实施规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保证工作机制落实到位,有效提升工作质效。先后有四项工作机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采纳,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利用侦查监督处于刑事诉讼前沿的优势,加强对社会治安动态、社会管理漏洞和犯罪活动发展苗头的分析研判,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警示、预防、督促、规范等作用,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制度缺陷等问题,提出操作性强的对策和意见33条,发出检察建议20余件,有效推动和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聚焦热点,努力维护和保障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食药安全的新期待,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精心制定实施方案,适时督办案件,先后指导全市侦监部门监督相关职能单位立办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6件1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产、销售假药等案件2件2人,通过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环境。(南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