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调查
文章字数:3064
当前,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也不可避免地成为我国的基本国情。老年人这个特殊的群体,拥有大量的空余时间,精神生活需求旺盛。如何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摆脱孤独寂寞的困扰,已是全社会包括老年人都不应忽视的问题。为了了解掌握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状况,最近笔者对洛南县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行了调查。
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现状
经过对城关街道办3个社区和东、西、北路3个镇6个村的50多名老人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对自己的生活综合评价满意的有30.6%,基本满意的41.2%,而不满意的占28.2%。相对于物质生活,老人们对精神文化方面的满意度较低。有26.6%的老人感到自己的精神生活比较丰富,42.1%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一般,31.3%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匮乏。目前,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呈现以下基本形式:
1.看电视成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看电视是老年人自我娱乐,了解世界和国家大事的重要渠道。70%以上的老年人表示,除了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每天都坚持看电视。他们每日看电视的时间最长为3小时,最短半小时。50.6%的老年人喜欢看陕西电视台或本地频道的节目,有30%的老年人喜欢看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对时事、新闻、戏曲、养生等栏目比较感兴趣。
2.参加文体活动成为老年人扩大人际交往的重要途径。在城区,多数老年人喜欢参加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而且活动内容比较丰富。其中有47.5%的老年人经常跳广场舞、打太极拳,51.2%的老年人打牌、下棋、搓麻将,12.1%的老年人平时种种花草、练练书法,还有30.2%的老年人会进行健身走、爬山等活动。
3.参加知识性活动成为老年人充实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选择。接受调查的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小学甚至文盲占到七成以上。但他们都不想成为“老古董”,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带动下,有一部分老年人参加了老年大学的学习,或参加诗词楹联、书法绘画、电脑知识学习,在没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习新知识和养身之道。其中,有6%的老人在读老年大学,还有16.8%的老人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科普讲座。
4.聊天看报成为老年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补充。精神寂寞、生活空虚是老年人最感痛苦的事。老年人如果整天闷在家里,除和老伴唠叨几句不和外界接触,就会觉得百无聊赖,特别是一些丧偶老人更是形只影单,心理孤独,生活乏味。调查发现,经常出去和人聊天的老年人占到51.2%,聊天的主要场所43.3%是在各地的老年活动中心,56.7%是在广场、河堤、三角路口等地带,最关注的内容有时事政治、社会新闻、养生保健、日常生活琐事等。有38.2%的老人(多系一些退休干部职工)有读书看报的习惯,他们常看的主要有《陕西日报》《华商报》《商洛日报》《陕西老年报》等党报党刊或涉老报刊,城区有22%的老年人自费订阅了有关报刊,有15%的老年人所看报刊是由子女订阅的,还有6.5%的老年人经常去报亭购买报刊,还有一些老年人是向别人借看或在老年活动中心和报栏阅看。
影响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因素
1.空巢因素。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住房条件的改善,过去几代同堂的情况得到改变,老年人与子女分居另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加之农村半数以上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而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感,进而导致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下降。调查表明,老年人配偶健在的占77.3%,丧偶的占16.0%,无配偶的占6.6%。92.8%的老年人生育有子女,无子女的老年人为7.2%。在所有调查的老年人中,独身居住的老年人占18.3%,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夫妇占50.8%,还有30.9%的老年人与儿孙们居住在一起。空巢和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接近70%。
2.经济因素。调查表明,目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总体水平不高,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老年人占43.2%,月收入500—1000元的占24%;1001—1500元占11.7%;1501—2000元占10.4%;2001—3000元占5.8%;3000元以上占4.9%。由于经济收入有限,老年人除在吃穿用等日常生活方面必需开支外,有的还要看病买药、贴补儿女生活、资助孙辈上学,而用于学习娱乐、外出旅游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支出相对就很少。
3.心理因素。老年人普遍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思想,既期盼子女事业有成,鼓励其远走高飞,又对“儿女不在身边,心中烦恼无人倾诉”时有抱怨。随着年龄增大,老年人的心理也逐渐发生变化,常被失落、孤独、焦虑等情绪所笼罩。此时,配偶就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精神支柱。大部分老年人都保持着和谐的夫妻关系,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假如一旦丧偶,失去对方的沉重打击将会给老年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心理抑郁苦闷,甚至引发严重的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
4.设施因素。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具有满足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功能的设施或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健身场地、健身器械、科普画廊、电视节目、图书报刊、知识讲座、老年大学等方面。调查中组织老年人对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和活动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电视节目,其次是老年大学,之后依次是锻炼场地、知识讲座、健身器械、图书报刊,满意度最低的是公园绿地和科普画廊。户外活动场地的缺少,限制了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也有不少老年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电影下乡、养生保健知识下乡工作。
加强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的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逐步改善,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加强烈。如今的老年人大多觉得生活枯燥,心理孤独寂寞。所以,想方设法地填补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空白”,就需要不断地延伸、扩展和优化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间”。
1.重视心理关爱。应把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作为文化养老的重要内容去抓,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者服务和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落实“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创建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科学生命观等方面的教育。
2.发展老年教育。应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力争在每个镇都建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众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3.丰富文化生活。镇、村社区应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年歌舞队、秧歌队、戏剧队、健身操队、门球队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办好各级老年活动中心,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乐”。
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
5.保障合法权益。各级司法部门应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6.建立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各地应把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城乡建设序列。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尤其应把财力向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倾斜。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多层次、多体制、多渠道的原则,实行公办、民办、集体办多条腿走路,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努力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文化事业,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现状
经过对城关街道办3个社区和东、西、北路3个镇6个村的50多名老人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对自己的生活综合评价满意的有30.6%,基本满意的41.2%,而不满意的占28.2%。相对于物质生活,老人们对精神文化方面的满意度较低。有26.6%的老人感到自己的精神生活比较丰富,42.1%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一般,31.3%的老人感到精神生活匮乏。目前,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呈现以下基本形式:
1.看电视成为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构成部分。看电视是老年人自我娱乐,了解世界和国家大事的重要渠道。70%以上的老年人表示,除了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外,每天都坚持看电视。他们每日看电视的时间最长为3小时,最短半小时。50.6%的老年人喜欢看陕西电视台或本地频道的节目,有30%的老年人喜欢看中央电视台有关频道,对时事、新闻、戏曲、养生等栏目比较感兴趣。
2.参加文体活动成为老年人扩大人际交往的重要途径。在城区,多数老年人喜欢参加一些文化娱乐活动,而且活动内容比较丰富。其中有47.5%的老年人经常跳广场舞、打太极拳,51.2%的老年人打牌、下棋、搓麻将,12.1%的老年人平时种种花草、练练书法,还有30.2%的老年人会进行健身走、爬山等活动。
3.参加知识性活动成为老年人充实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选择。接受调查的老年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小学甚至文盲占到七成以上。但他们都不想成为“老古董”,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带动下,有一部分老年人参加了老年大学的学习,或参加诗词楹联、书法绘画、电脑知识学习,在没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习新知识和养身之道。其中,有6%的老人在读老年大学,还有16.8%的老人参加过相关部门组织的科普讲座。
4.聊天看报成为老年人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补充。精神寂寞、生活空虚是老年人最感痛苦的事。老年人如果整天闷在家里,除和老伴唠叨几句不和外界接触,就会觉得百无聊赖,特别是一些丧偶老人更是形只影单,心理孤独,生活乏味。调查发现,经常出去和人聊天的老年人占到51.2%,聊天的主要场所43.3%是在各地的老年活动中心,56.7%是在广场、河堤、三角路口等地带,最关注的内容有时事政治、社会新闻、养生保健、日常生活琐事等。有38.2%的老人(多系一些退休干部职工)有读书看报的习惯,他们常看的主要有《陕西日报》《华商报》《商洛日报》《陕西老年报》等党报党刊或涉老报刊,城区有22%的老年人自费订阅了有关报刊,有15%的老年人所看报刊是由子女订阅的,还有6.5%的老年人经常去报亭购买报刊,还有一些老年人是向别人借看或在老年活动中心和报栏阅看。
影响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因素
1.空巢因素。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住房条件的改善,过去几代同堂的情况得到改变,老年人与子女分居另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加之农村半数以上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而空巢家庭的老年人普遍存在孤独感,进而导致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下降。调查表明,老年人配偶健在的占77.3%,丧偶的占16.0%,无配偶的占6.6%。92.8%的老年人生育有子女,无子女的老年人为7.2%。在所有调查的老年人中,独身居住的老年人占18.3%,与子女分开居住的老年夫妇占50.8%,还有30.9%的老年人与儿孙们居住在一起。空巢和类空巢家庭老年人接近70%。
2.经济因素。调查表明,目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总体水平不高,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老年人占43.2%,月收入500—1000元的占24%;1001—1500元占11.7%;1501—2000元占10.4%;2001—3000元占5.8%;3000元以上占4.9%。由于经济收入有限,老年人除在吃穿用等日常生活方面必需开支外,有的还要看病买药、贴补儿女生活、资助孙辈上学,而用于学习娱乐、外出旅游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支出相对就很少。
3.心理因素。老年人普遍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和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的思想,既期盼子女事业有成,鼓励其远走高飞,又对“儿女不在身边,心中烦恼无人倾诉”时有抱怨。随着年龄增大,老年人的心理也逐渐发生变化,常被失落、孤独、焦虑等情绪所笼罩。此时,配偶就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精神支柱。大部分老年人都保持着和谐的夫妻关系,相濡以沫,白头偕老。假如一旦丧偶,失去对方的沉重打击将会给老年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心理抑郁苦闷,甚至引发严重的躯体疾病和精神障碍。
4.设施因素。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具有满足老年群体精神文化需求功能的设施或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健身场地、健身器械、科普画廊、电视节目、图书报刊、知识讲座、老年大学等方面。调查中组织老年人对文化娱乐活动设施和活动内容进行满意度评价,其中满意度较高的项目是电视节目,其次是老年大学,之后依次是锻炼场地、知识讲座、健身器械、图书报刊,满意度最低的是公园绿地和科普画廊。户外活动场地的缺少,限制了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展。也有不少老年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电影下乡、养生保健知识下乡工作。
加强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的思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逐步改善,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愈加强烈。如今的老年人大多觉得生活枯燥,心理孤独寂寞。所以,想方设法地填补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空白”,就需要不断地延伸、扩展和优化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空间”。
1.重视心理关爱。应把关注老年人心理和精神健康问题作为文化养老的重要内容去抓,在文化教育、舆论宣传、心理咨询、疾病康复、志愿者服务和精神产品提供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落实“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积极创建老年精神关爱示范基地和示范点。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和科学生命观等方面的教育。
2.发展老年教育。应把老年教育列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育水平,力争在每个镇都建立老年大学教学点,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众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3.丰富文化生活。镇、村社区应经常组织开展科学、健康、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成立老年歌舞队、秧歌队、戏剧队、健身操队、门球队等形式多样的老年人娱乐活动队伍。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办好各级老年活动中心,让广大老年人“老有所乐”。
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活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
5.保障合法权益。各级司法部门应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并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6.建立完善老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各地应把老年人精神文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城乡建设序列。各级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尤其应把财力向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倾斜。同时动员全社会力量,按照多层次、多体制、多渠道的原则,实行公办、民办、集体办多条腿走路,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努力办好具有地方特色的老年文化事业,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