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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1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让群众方便看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我市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文章字数:999
  本报讯(王兴来 陈绍利)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方便看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的工作思路,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率65.01%,县域内就诊率91.25%。
  加强基层,提升镇村医疗服务。我市先后投入2亿多元新建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3.6万平方米,职工宿舍楼3.2万平方米,村卫生室医疗用房6.2万平方米,购置B超、X光机、生化分析仪等医用设备5000多台(件),建设规范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个,规范化村卫生室2232个。招录补充卫生技术人员500多人,选送优秀人员开展全科医生专业培训900多人次,补充村医1568人,为全面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机制,促进优质资源下沉。通过建立“三帮扶”机制,有效打通医疗资源纵向流动通道,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机制,争取西安交大一附院等8家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10家县级医院。15家县级公立医院与35家镇卫生院结对推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改革。市中心医院等牵头组建了城市公立医院医疗联合体,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镇卫生院间探索建立管理、运行和评价等机制,实现大医院与镇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纵向资源流动。
  调整政策,严格执行转诊制度。我市将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起付线下调到300元,对康复期下转患者,取消下级医疗机构起付线,鼓励一般病人到基层就诊。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患者,没有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或者转诊不规范的,提高报销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对于特殊病种和特殊人群放宽转诊要求,可以根据病情需要自行选择就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的级别等级执行。
  拟定目录,规范双向转诊病种。市卫计局抽调专家按照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三个层次,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含专科医院)、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类别,依据诊疗范围、专业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疾病诊疗目录七大类1500多个,各医疗机构从中筛选可以诊治的病种,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引导患者就诊。对每个病种制订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要求首诊医生严格按规定执行。
  严格考核,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将分级诊疗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级医疗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根据市、县、镇三级医疗机构年度患者流向情况,合理确定上转和下转病人比例,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定期通报转诊情况,对于推诿拒诊病人和未达到标准上转患者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首诊医生,确保双向转诊工作规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