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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交警支队发布交通安全警示
文章字数:722
  暑期来了,学校放假、职工休假,旅游出行活动增多。为吸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提醒广大旅游活动组织者、参与者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旅游交通事故,税交警支队再次发出交通安全警示:
  一、外出旅游请您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不要乘坐无运营许可标识的非营运车和私揽客源的个人车辆。
  二、开车行经临水临崖路段要谨慎驾驶,留意沿线警告标识,提前减速慢行,遇对方来车主动避让,严禁强超强会,防止刮蹭翻坠事故发生。
  三、夏季降雨频繁,驾车视线不良,积水影响制动,驾驶时应降速缓行,时刻注意警告提示信息,提前制动轻打转向。
  四、旅游客车要安排好休息时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五、旅游客车及自驾或租赁车辆出行的驾驶人出行前要提前了解行驶路线交通特点及天气情况,并对所驾车辆进行认真保养。
  六、旅游景区道路狭窄、坡陡弯急,驾驶员要靠右行驶,降低车速,行至转弯路段要提前鸣笛,严禁超速、弯道超车、驶入对向车道,防止与对面来车发生碰撞事故。
  七、夏季高温易导致路面软化或出现虚景,行驶途中多注意路面状况,谨慎驾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意外。
  八、自驾出行请保证充足睡眠,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劳逸结合,避免时间紧凑超速赶路,尽量安排多人轮流驾驶,避开午后和夜间行车,长途驾驶请定时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九、乘坐旅游客车出游,请系好安全带,避免车辆发生碰撞或侧翻时被甩出座位或车外而受伤。车辆行驶途中,不要站立或在车厢内随意走动,以免车辆拐弯或急刹车时发生意外。
  十、单位和个人组织旅游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出游时,要从具备营运资质的客运公司包租机动车车辆,签订正式包车合同。 (交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