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动”强根基——洛南县法治信访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文章字数:2037
今年以来,洛南县通过构建“三级联动”信访机制为群众排忧解难,取得了明显效果。截至目前,该县共接待来信来访1689人次,受理信访案件406件,已办结386件,办结率为95%。
统一机构设置筑牢信访工作根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群众喜欢为民做实事的好官,社会也需要为民做实事的好官。信访难题怎样破解?洛南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设立了洛南县信访接待大厅,20个政府组成部门以及招商、旅游、扶贫、供销等直属机构设立了信访办、二级单位、上划单位、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设立信访接待室。整合16个镇办的司法、信访、综治资源成立了维稳办,设立了维稳信访大厅,内设领导接访岗、信访接待岗、人民调解岗;在243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岗、人民调解岗,做实“当日接访”。各镇办调整充实了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社区)建立健全了治保会、调委会、各村民小组组建了调解小组,建立了镇、村、组三级信访组织网络,不断夯实了基层基础,形成了网络健全、整体联动、信息畅通、事态可控的维稳信访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项不出镇、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目标的实现。
规范档案管理理顺信访工作秩序
走进洛南县信访大厅,笔者在现场看到,对来访者,工作人员和颜相迎。因为在当地百姓眼里,这里是个讲理的地方。该县信访局局长蔡军峰说:“群众没有难事不会来找我们,所以我们必须换位思考,将群众当亲人,将群众的事当家事,事情就好办了。”为扭转信访工作疲于应对的局面,使信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该县严格落实镇办“两牌三册一表一卷”档案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册、领导当日接访登记册、上级交(转)办信访案件登记册,信访案件化解(稳控)责任交办表(单),案件查处结案卷”档案管理。严格落实村组“一牌两册一表一卷六上墙”和接访大厅“挂两牌、设三岗、八上墙”制度,在全县各镇办村(居)严格制度上墙,建立人民调解室,保障了基层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有法律法规指导,有指定地方反映,有专职干部接待,有专门场所调解。
做实人民调解全力化解信访问题
“自从县上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后,基层干部调解信访问题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了!”该县司法局局长雷军高兴地说。去年以来,为了调动各级信访工作积极性,该县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按照全县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上对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一般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100元,复杂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150元,疑难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200元。
该县建立了村居、镇办、县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分工合作,上下联动,使调解组织由点到面,构建覆盖全域的调解网络。在村(居)建立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主任担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为“两代一委”相关人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预防事态扩大,尽一切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16个镇办设立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分管司法的副镇长或副主任担任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涉及本镇办多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他们抽调司法、公安、法院各1名业务骨干,聘请1名资深律师和1名人大代表挂牌成立了洛南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置全县内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须由组上先进行调解,组上调解2次仍不成功的介绍到村,村级进行2次以上调解仍未调处成功的纠纷,再由包村干部、联片领导协助调处,若仍未调处成功的要出具调处意见,再介绍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妥善保管备查。该县基层基础的不断规范,确保了70%的矛盾纠纷在村级得到化解,25%的信访问题化解在镇办及部门。
加强制度保障合力推进三级联动
有人认为,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作,一把手不出面,问题很难解决。蔡军峰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关键还是规章制度的建设,规章制度的完善,就能让信访工作从“无序”走向“有序”,更加规范化。
该县建立各级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县信访大厅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各镇办维稳办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各村便民服务中心每天有一名村干部坐班接访,保证县、镇、村每个工作日都有领导接访。该县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全县推行“纠纷在一线调处、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作在一线落实”的“一线工作法”,县上每月、镇办每半月、村和社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限期调处,就地化解。该县严格落实定包案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定办结要求,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的“五定三包一落实”制度,切实落实稳控责任,逐件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同时,建立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县信联办成立信访督查工作部,下设三个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约谈,通过追责问效,缩短了信访案件办理时效,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统一机构设置筑牢信访工作根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群众喜欢为民做实事的好官,社会也需要为民做实事的好官。信访难题怎样破解?洛南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设立了洛南县信访接待大厅,20个政府组成部门以及招商、旅游、扶贫、供销等直属机构设立了信访办、二级单位、上划单位、政府部门的基层单位设立信访接待室。整合16个镇办的司法、信访、综治资源成立了维稳办,设立了维稳信访大厅,内设领导接访岗、信访接待岗、人民调解岗;在243个村(居)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信访接待岗、人民调解岗,做实“当日接访”。各镇办调整充实了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组建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社区)建立健全了治保会、调委会、各村民小组组建了调解小组,建立了镇、村、组三级信访组织网络,不断夯实了基层基础,形成了网络健全、整体联动、信息畅通、事态可控的维稳信访工作格局,确保了全县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事项不出镇、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目标的实现。
规范档案管理理顺信访工作秩序
走进洛南县信访大厅,笔者在现场看到,对来访者,工作人员和颜相迎。因为在当地百姓眼里,这里是个讲理的地方。该县信访局局长蔡军峰说:“群众没有难事不会来找我们,所以我们必须换位思考,将群众当亲人,将群众的事当家事,事情就好办了。”为扭转信访工作疲于应对的局面,使信访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该县严格落实镇办“两牌三册一表一卷”档案建设,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册、领导当日接访登记册、上级交(转)办信访案件登记册,信访案件化解(稳控)责任交办表(单),案件查处结案卷”档案管理。严格落实村组“一牌两册一表一卷六上墙”和接访大厅“挂两牌、设三岗、八上墙”制度,在全县各镇办村(居)严格制度上墙,建立人民调解室,保障了基层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有法律法规指导,有指定地方反映,有专职干部接待,有专门场所调解。
做实人民调解全力化解信访问题
“自从县上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后,基层干部调解信访问题的积极性明显增强了!”该县司法局局长雷军高兴地说。去年以来,为了调动各级信访工作积极性,该县建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按照全县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上对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行以奖代补,一般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100元,复杂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150元,疑难信访事项办结每件补助200元。
该县建立了村居、镇办、县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分工合作,上下联动,使调解组织由点到面,构建覆盖全域的调解网络。在村(居)建立村级调解委员会,由村主任担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为“两代一委”相关人员。主要职责是按照“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预防事态扩大,尽一切可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16个镇办设立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分管司法的副镇长或副主任担任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涉及本镇办多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化解。他们抽调司法、公安、法院各1名业务骨干,聘请1名资深律师和1名人大代表挂牌成立了洛南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置全县内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须由组上先进行调解,组上调解2次仍不成功的介绍到村,村级进行2次以上调解仍未调处成功的纠纷,再由包村干部、联片领导协助调处,若仍未调处成功的要出具调处意见,再介绍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予以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妥善保管备查。该县基层基础的不断规范,确保了70%的矛盾纠纷在村级得到化解,25%的信访问题化解在镇办及部门。
加强制度保障合力推进三级联动
有人认为,信访工作是一把手工作,一把手不出面,问题很难解决。蔡军峰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关键还是规章制度的建设,规章制度的完善,就能让信访工作从“无序”走向“有序”,更加规范化。
该县建立各级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县信访大厅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各镇办维稳办每天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坐班接访、各村便民服务中心每天有一名村干部坐班接访,保证县、镇、村每个工作日都有领导接访。该县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全县推行“纠纷在一线调处、矛盾在一线化解、工作在一线落实”的“一线工作法”,县上每月、镇办每半月、村和社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限期调处,就地化解。该县严格落实定包案领导、定承办单位、定办案人员、定结案时间、定办结要求,包调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的“五定三包一落实”制度,切实落实稳控责任,逐件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同时,建立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县信联办成立信访督查工作部,下设三个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约谈,通过追责问效,缩短了信访案件办理时效,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