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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人民调解促和谐
——洛南县法治信访工作系列报道之六
文章字数:2099
       城关街道办陶岭社区陶某路边砍树过失致路人死亡争端迅速得到化解,李某与县中医院医患纠纷得以妥善解决,灵口镇宋川村乔某与方某因家庭纠纷几乎引起的自杀问题得到成功预防……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县群体性上访减少3起77人,矛盾纠纷总数减少75件,调解成功率上升0.09%,大量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健全网络夯实基础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必须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洛南县司法局抓住全县镇村综合改革契机,指导16个镇办成立了以司法所长为调委会主任的镇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了243个村(社区)调委会组织。不断加强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洛南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医疗纠纷调解及企业、校园纠纷调解等41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县共有县、镇、村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00个、人民调解员1479人,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全面覆盖、渗透力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近年来,洛南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狠抓“健全调解网络,创新调解方法,规范调解机制、实施以奖代补”四项重点工作,开展千人下访、化解信访积案活动,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调解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前,全县共创建标准化调委会210个,3个调委会受到司法部表彰,15个调委会受省市表彰,2名司法所长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以奖代补”激发活力
    洛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民调解工作,并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政策支持上给予倾斜,出台了《洛南县村级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实施办法》,设立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金,每年拿出46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村级调委会组织及成员。并严格按照相关审批程序及时予以兑现。2015年,全县累计发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28.175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县矛盾纠纷呈现出逐年下降的喜人局面。
    法治宣传优化环境
    “法治宣传走向最前沿,调解走在矛盾激化前”是洛南县人民调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他们以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把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相结合,积极开展了“法律六进”、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法治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出动宣传车、举办知识竞赛、开辟新闻媒体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对县直部门、镇办领导、专兼职信访干部和村组干部进行法律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促进干部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群众依法表达诉求,有效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与此同时,他们选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干部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进驻信访大厅、化解信访矛盾,减轻信访压力,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创新工作层层化解
    “矛盾纠纷一露头,村调解员先化解。群众之间有矛盾,就找人民调解员。”已经成为洛南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的一个习惯做法。县上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讲求工作策略,创新工作方法,层层联动,密切配合,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构筑了县、镇、村、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信息网络,选聘村组干部党员等大批信息员,把触角深入到村组基层的角角落落。镇调委会委员坚持每周包村下访一次,每月进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一次,制定防范措施和调处预案,为及早发现、尽快疏导矛盾争取了时间。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分类登记,提前介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们积极畅通诉求渠道,在镇办维稳信访大厅设司法岗,实行首问责任制,按照“小事快办、大事专办,有诉求必有回音”的原则,全程接待群众,处理来访来信,调处矛盾纠纷。对小矛盾当场调结;对情况复杂的矛盾,及时转交相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实行跟踪督办;对于调解不成的,及时帮助当事人委托法律服务机构代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同时,他们经常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体察民情,了解群众疾苦,上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帮助群众理清产业发展思路,引导群众将注意力转移到勤劳致富上来,努力以经济大发展促进社会大和谐。
    规范运行确保实效
    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他们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厅“五有”(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六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统一”(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标准,多方争取资金,加强各级调委会建设。先后制订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学习制度》《人民调解工作接待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强化管理。县上每年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2期,提升了镇、村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同时,加强案卷规范化制作和管理,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了制度完备、队伍健全、调解规范、档案完善的规范化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