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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聚焦发力让人大司法监督更有效
——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工作侧记
文章字数:1691
  2015年,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营造公正高效法治环境”为目标,聚焦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回应关切着力破解民生难题
  “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率低,‘执行难’问题怎么解决?”“交通肇事案件、伤害案件有一部分当事人没有执行能力,司法救助能不能满足受害人的实际生活需求,救助的标准和办法有没有,如何在司法救助上建立规范的保障机制?”“对交通肇事犯罪特别是醉驾犯罪判处缓刑的多,打击不力”……一年来,市人大按照“工作监督抓大事、法律监督抓典型”的思路,坚持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并重,切实重视对“两院”提交人代会、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的审查,突出对司法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监督,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渎侦、反贪等单项工作的监督,着力在创新监督载体、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等方面下功夫,增强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召开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法、检“两院”提交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代表、委员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解决惠民政策落实,加强法制政府建设,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选准切入点,提出意见和建议64条,一些建议直击法治和司法建设“顽疾”,充分发挥了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推“一府两院”破解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的种种现实困境。
  聚焦热点积极开展跟踪问效
  让司法机关办理的每件案件都能够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一项重点内容。为了实现这一工作目标,市人大积极进行实践和探索。按照“不越俎代庖、不直接给案件定性、事后监督”的原则,组织调查组,深入政法机关、信访部门召开座谈会,从执法检查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和问题入手,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刑讯逼供、非法拘留、超期羁押、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采取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超期限办案、裁判、调处不公等问题,列入跟踪督办议题。2015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市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工作和市政府公安、司法工作进行了专项工作评议;对市人民政府民政救助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及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视察调研;对我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了执法检查;对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评议等16项工作的整改情况全部进行跟踪督查;配合协助省人大对《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立法调研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多策并举提高监督能力建设
  针对制约人大司法监督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对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并建立了法律专家库。同时,严把法官、检察官“入职关”,坚持任前考察考试、供职发言、集体讨论、投票表决、任职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提高法官、检察官的进入门槛,使全市的司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商洛市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通过严格筛选,一次性任命38名法官和2名检察官,为商洛的司法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
  创新思路细心聆听群众呼声
  商洛市人大坚持点面结合、市县结合、走访调查与查核卷宗结合、听审评测与收集社情民意结合,既注重与被视察评议单位的沟通,面对面听取情况介绍,又重视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运用先暗察、后明访、再听报告的检查形式,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三个不放过”,即对重点难点问题不搞清楚不放过;对存在的困难不谈明白不放过;对工作意见和建议讲不到位不放过。一年来,共随机抽查公检法案卷100余宗,回访案件当事人160余人,走访群众400余人。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为常委会集中审议评议提供了比较详实的依据,为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人大内司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