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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干部人才学历学位提升财政来埋单
文章字数:412
    本报讯(通讯员 杨斌 记者 王聪)近日,洛南县印发《鼓励在职干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在职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统一入学考试学习(脱产),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由县人社部门按80%比例报销学费;对在职参加硕士、博士研究生班学习(不脱产)并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由县人社部门全额报销学费。
    该办法实施范围是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对取得国家颁发的研究生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的,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同等学历学位相关待遇外,优先评职或晋职。同时,办法还规定,对参加在职干部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人员,在其学习期间,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及职务(职称)晋升均不受影响。
    该县人社部门表示,此办法旨在提高人才队伍的知识层次和综合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知识结构,助推县域经济发展,既能增强干部接受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水平的意愿和热情,又减轻了个人负担,在调动全县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上将起到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