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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商州出台最严脱贫攻坚考核机制
文章字数:1128
    本报讯(特约记者张希锋)近日,商州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的意见(试行)》。试行意见提出,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建立以扶贫成效为导向的考核机制,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凝聚各方力量,引导各级各部门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出实力、在精准脱贫上出实效,确保2019年全区11.42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124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试行意见明确考核结果运用重奖重罚机制,成为商州史上最严厉的脱贫攻坚考核机制。
    商州区明确脱贫攻坚考核对象为镇办党政组织、“五个一批”相关部门、村党支部和村委会、124个驻村工作队。考核内容涉及组织机构、体制机制、目标任务、档案资料、脱贫成效、群众满意度等多个层面。考核实行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考核与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相结合的办法,以第三方评估为主,对镇办党政组织和驻村工作队、贫困村、非贫困村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半年考核点评、年终考核兑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季度督查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半年考核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共同考核,年终考核以国家和省委托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结果作为依据。考核排名分镇办排名、卡内贫困村排名、驻村工作队排名、当年摘帽村排名和非贫困村排名五个类型。
   商州区将脱贫攻坚考核结果纳入镇办、部门和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半年考核镇办排名前3名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别加3分、2分、1分;镇办排名后3名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在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别扣1分、2分、3分;贫困村和工作队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2万元、1.9万元、1.8万元、1.7万元、1.6万元、1.5万元、1.4万元、1.3万元、1.2万元、1.1万元。年终考核以国家和省委托的第三方评估为准,镇办排名前3名的,分别奖励10万、8万、5万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别加5分、3分、2分,镇办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评为优秀等次、优先提拔使用;排名后3名的,镇办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并不得调离,不脱贫不脱钩;贫困村和工作队排名前10名的,分别奖励10万元、9万元、8万元、7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镇办、工作队全年工作一票否决,镇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工作队长进行组织处理,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责成村主任主动辞职。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工作队和部门的包扶干部,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年终按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工作队,按单位在编人数每人奖励1000元。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优秀干部,在年终考核中直接评为优秀、优先提拔使用。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不搞平均分配,按贡献大小直接发放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