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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文章字数:820
    本报讯(特约记者 高军军 通讯员 刘百顺)山阳县纪委严格划分“先行先试”和“违纪违法”行为标准,把干部工作中的失误和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精准区分开来。只要干部干事创业不是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对那些出以公心、出发点是为了发展而犯错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主动关心帮助,为勇于开拓者撑腰壮胆,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使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工作。
    针对有的干部碌碌无为、缺乏担当、遇到困难推诿扯皮、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等问题,该县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严重违纪违法的从严从快严肃处理,今年以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以上处分多人。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激励保护相结合,一方面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方面约束激励并举,支持保护干部干事创业。同时,建立信访举报纠错机制,凡查证不实的信访举报,及时反馈情况,澄清是非,并由被举报人所在党组织与其谈心交流,激浊扬清。为进一步强化“为担当者担当”的鲜明导向,山阳县着手制定《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提出要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给大胆工作、创造性工作的干部以宽广舞台。该《办法》明确,将大力支持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要以正确把握政策界线、法纪底线为前提,坚持惩前毖后与宽严相济,要给予敢于担当者一定的“试错权”。把在推进改革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一些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想不开、背包袱。对干部在推进发展过程中的探索实践和先行先试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和失误,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以宽容对待、免于追责,支持大胆工作。同时,山阳县还着手制定鼓励激励、干部能上能下等机制,约束激励并举,营造干事者获褒奖、平庸者得鞭策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