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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两次开会定私分公款 监委会主任得利失声
刘湾社区5“村官”贪污15万余元翻了船
文章字数:728
    本报讯(樊博)“作为村支书,我私欲膨胀,带头私分15万多元村集体资金违反了党纪国法,现在后悔一万次也来不及了……”日前,说起挪用征地款给5名村干部重复发放误工补助的事,商州区刘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恒善后悔不已。
    原来,在2015年4月26日和30日,年过六旬且身为商州区人大代表的刘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刘恒善,先后两次召集社区主任刘永利、文书刘胜利开会,决定用社区征地款给他们3人补发误工补助。为了躲避监委会的监督,他们也给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发放补助1.476万元,堵住了村民监督代表的嘴巴。在造假时,因为没有具体误工日期和考勤依据,刘恒善等3人进行了捏造。同时,社区主任刘永利利用代管监委会公章之机在村务公开鉴定表上签章,公示时也只在临时牌子上公开了两小时,最终形成先后两次违规向5名村干部发放2009年到2014年误工工资15.578万元的严重后果。而在此前,他们5人都已在镇财政领取了各自的误工工资。商州区纪委经过缜密调查后,将他们所贪污私分的集体资金全部收缴,刘恒善、刘胜利、刘永利分别因贪污私分6.24万元、6.158万元和1.704万元被移交检察机关侦办,前后两任监委会主任因为失职和贪污被免去监委会主任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一案件在当地产生强烈社会反响,已被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件在全区进行通报。锒铛入狱的社区文书刘胜利满是悔恨地说:“我走到这一步,主要还是心存侥幸,让贪念战胜了法纪,总觉得没人会知道……”
    商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刘申海说:“我们一年来查处此类案件87件,处理党员干部9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现实表明,目前村组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数量多,涉案金额惊人,社会影响恶劣,影响社会稳定和党委、政府形象,我们将坚持从严排查,严肃处理,警示教育,建章立制,源头治理的策略进行根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