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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纪律面前切莫心存侥幸
汪瑛 张蕾
文章字数:1002
    日前,商州区刘湾社区5名村官私分15万多元征地款锒铛入狱。该案的查处和曝光,受到了群众的拍手称赞,对其他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反观事件,令人扼叹的是,刘恒善作为一名村支书,在“八项规定”这条高压线下,在经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眼下正在进行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洗礼,还依然心存侥幸,带头私分集体资金,置群众利益不顾,巧立名目中饱私囊,这样的行为无疑是掩耳盗铃。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一个时期以来,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狠抓作风问题。“老虎”和“苍蝇”一个接着一个被绳之以党纪国法。惩治了一批干部,警示了一批干部,挽救了一批干部。然而,还有一些干部,表面上看,那只看得见的手的确规矩多了,但是那只看不见的手还在顶风作案,明知故犯,为所欲为,掩耳盗铃,终究是自欺欺人。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其实,面对高压线,不能心存侥幸,这个道理不难懂,但人性的弱点总容易让人忘记常理。可以说,落马的腐败分子,面对严格的党纪国法,谁都知道为官者不能以公权谋取私利。但是,决口被打开的重要原因往往就是心存侥幸,总觉得自己不会是那个倒霉蛋,总觉得只要做得巧妙就不会被发现,殊不知纸包不住火。“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一次违纪一次贪图或许因侥幸一时没有被惩处,然而,像赌徒赢了一次就难以收手一样,侥幸之后往往迷失了对是非的判断,丧失了对纪律的敬畏,甚至丢掉了做人做事的基本操行,有的只是无节制的贪婪和心存侥幸的铤而走险。
   有道是:“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时刻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不存丝毫侥幸,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慎初、慎微、慎行,不被权力所役。做人不能靠侥幸过日子,为官更不能心存侥幸。在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和反腐高压态势下,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约束自身言行,保持清醒,勤于修身,才能管住自己、把住小节,真正做到挡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必须心存敬畏,敬畏法律纪律,靠扎实工作、突出业绩,靠优良作风、良好形象,走好为官路、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