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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森林资源法规政策问答
文章字数:472
    编者按:为了配合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辟林业法律园地,采取问答形式,专门解答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也希望大家就你关心和需要了解掌握的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咨询。
    1.什么是森林资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从林种功能来划分,林地包括防护林地、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特种用途林地。
    2.征用和占用林地有什么不同?
    答:征用和占用林地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观念。
    征用林地是指国家因建设工程需要使用林地,由政府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将集体所有的林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其权属由集体所有改变为全民所有。
    占用林地,是指国家工程占用国有林地,乡村建设占用集体林地,只改变林地用途,权属不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