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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强化责任助推安全生产
文章字数:545
    今年以来,山阳县不断强化县、镇、村三级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着力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县上制订了《山阳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相关部门和18个镇办均制订了相应规定。结合机构改革、镇办换届和部门工作性质,参照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及时印发了《关于落实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意见》,确保政府、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明确具体。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危险源辨识、应急救援等各个子项落实为重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各司其职明晰权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一步梳理归类“权责清单”并予以公布,做到依法履职、接受监督。强化督查考核,县安委会组织相关单位先后就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查治等开展了三次督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月考季评”之中,从而确保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共同努力,1-8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2人,工矿商贸领域实现零事故,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