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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省43个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区)今秋实行学校食堂供餐
省教育厅要求,15个试点建设配餐中心的县(区)应科学规划配餐中心的运行机制、功能定位和配送内容等问题
文章字数:489
     新华社西安9月13日专电 (记者 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进一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出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配餐中心)供餐模式,43个国家试点县(区)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实行学校食堂供餐。
    为推动营养改善计划提质增效和规范运行,陕西省教育厅要求,64个地方试点县(市、区)应统筹“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资金和项目,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全覆盖。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可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坚决杜绝采用购买火腿肠等保质期较长的小食品一发了之的现象,真正把好事办实。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15个试点建设配餐中心的县(区)应科学规划配餐中心的运行机制、功能定位和配送内容等问题。对2016年底配餐中心尚未投入使用的试点县(区),将收回其补助资金,调整给其他县(区)使用。
    陕西省教育厅还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责任约谈、风险分级管理、大宗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等制度,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配送等全过程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