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查处4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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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崔香涵)今年来,柞水县认真落实新《环保法》精神,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依托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提升辖区环境质量。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对70家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环保大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涉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59份;查处各类环境投诉22起,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环保部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10家重点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备案和登记;依法对4家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共处罚金38万元,对4家环境违法排污企业,主要设备进行了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