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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政府定价项目实行成本监审
文章字数:316
    本报讯(韩喜珍)《陕西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将于10月1日起执行,政府定价项目实行成本监审。
    成本监审是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是价格监管的重要内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有省市县三级管理的给排水、电力、燃气、供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房地产及物业服务、天然气用户安装工料费等13类35个定价项目。该目录还规定对于列入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项目,未经成本监审程序,不得制定和调整价格。我市将以《陕西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目录》施行为契机,紧紧围绕价格机制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听证、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程序,把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真正管细管好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