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区)提前脱贫退出最低奖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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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陕西日报消息(记者 张小刚)到“十三五”末,我省现有的56个贫困县要全部摘掉贫困的帽子。昨日,省政府召开脱贫攻坚情况发布会,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荣珠表示,省政府已制定了贫困退出机制,按计划实现至“十三五”末所有贫困县(区)摘帽的目标任务。
目前,我省有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县50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43个,减去交叉重复的,共56个。按照“十三五”时期我省脱贫攻坚的目标,至2020年,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明确,贫困县(区)退出须域内贫困发生率低于3%,另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同时需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达到相关要求。
据了解,脱贫退出后的贫困县(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不减少。
按计划脱贫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度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10%,最低300万元;提前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30%,最低500万元。
张荣珠介绍,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实施易地搬迁、扶持产业就业、教育脱贫、生态保护脱贫、落实民生兜底、加强基础建设等六大举措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任务。
目前,我省有国定扶贫开发重点县50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43个,减去交叉重复的,共56个。按照“十三五”时期我省脱贫攻坚的目标,至2020年,56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贫困退出实施意见》明确,贫困县(区)退出须域内贫困发生率低于3%,另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以上,97%以上的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同时需在公共基础设施方面达到相关要求。
据了解,脱贫退出后的贫困县(区)、贫困村和贫困户,在攻坚期内原有支持政策保持不变,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不减少。
按计划脱贫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度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10%,最低300万元;提前脱贫退出的贫困县(区),一次性奖励本县(区)上年中省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的30%,最低500万元。
张荣珠介绍,下一步,我省将通过实施易地搬迁、扶持产业就业、教育脱贫、生态保护脱贫、落实民生兜底、加强基础建设等六大举措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脱贫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