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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将进一步强化对贫困人口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
文章字数:769
    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白阳)我国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进对贫困地区和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这是记者19日从司法部召开的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上获悉的。
    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自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取得长足发展。据统计,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印发了实施意见或办法,22个省区市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等;2000多个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了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16个省的临街一层便民法律服务窗口建设已完成80%,“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一些地方初步形成。
    记者获悉,扩大对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将是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大重点。根据司法部的部署,各地将参照最新调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逐步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充事项范围,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同时,要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贫困地区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的状况仍较为突出。司法部要求,法律援助能力建设要重点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强经费财政保障,提高基层站点设施配置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任制和律师志愿者等形式,多渠道解决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短缺问题。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当前我国法律援助的质量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法律援助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不对口、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司法部将加快制定法律援助各项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综合案件类型和受援人意愿等因素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的办事程序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