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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整治中心城市违法建设
14名干部被问责
文章字数:505
  本报讯(商纪宣)近日召开的市区监察部门中心城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座谈会,通报了今年以来的违建查处情况,并对党员干部纵容、参与违法建设问题查处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以来,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纵容、参与违法建设,个别基层镇办、村(社区)和职能部门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失职渎职、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失控等突出问题,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中心城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通知》,采取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督察督办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15场次,约谈部门领导3人次。截至目前,问责党员干部1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谈话3人、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2人。特别是刘湾街道办城管监察执法中队、元明社区对违法乱占滥建监管不力问题,城关街道办南街社区、商中路社区个别村组干部违建问题,板桥镇七星村、刘湾街道办后园村、元明社区、张塬村个别干部违法乱占滥建问题的严肃查处,形成了有力震慑。
  据悉,市、区监察部门将协同公安、检察部门,重点打击个别村组和社区干部借城市拆迁之机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弄虚作假,为违法建设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