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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中国人寿开办两款扶贫保险新产品服务民生
文章字数:885
    开栏语:为努力实现由保险大国到保险强国转变,两年前,《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出台,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带动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提升社会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广大群众对保险产品及业务的知晓度,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在本报推出《相知多年值得托付》专栏,每周一期,供读者参考。
    今年5月,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险需求,精准完善扶贫支持措施,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10月,省扶贫办与省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对全省100万户、3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好保险扶贫工作。对此,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及时推出了两款新产品服务民生。
    一款是国寿扶贫保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身故、伤残和意外伤害医疗提供保险保障,保险期为一年,每份保费为90元/户,保险金额为110000元/户。其中: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为100000元/户,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金额为10000元/户;另一款是国寿扶贫保家庭成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大病导致的住院提供保险保障,保险期为一年,每份保费为45元/人,按照分级累进比例给付,最高累计赔付限额为80000元/人。
    在省扶贫办与省保监局联合下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扶贫保险产品采取政府补贴和贫困户个人自筹相结合形式购买,原则上政府补贴保费金额的80%,贫困户个人承担保费金额的20%。
    日前,省扶贫办已与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签署了扶贫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身保险业务。中国人寿商洛分公司将努力发挥机构、网点、销售人员遍及广大城乡的行业优势,依靠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践中积累的经验,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和责任担当,把服务中、省、市精准扶贫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准确把
  握脱贫攻坚具体要求,在促进商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    献。(李向宝 王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