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 彰显律师价值
文章字数:1941
南晓良,现任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商洛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专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也是市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三届人大代表、商州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履职10多年来,他肩负庄严使命,心系弱势群体,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商洛发展,用丰硕的业绩和宽广的胸怀彰显了一名人大代表的责任与使命。2016年6月,他被表彰为“全省律师系统优秀党员律师”“全市优秀党员律师”,成为我市司法战线上的优秀代表。
积极建言献策 尽力履职为民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党员律师,他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始终把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作为执业最高准则,自觉服务于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时刻把政府形象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2003年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以来,他积极建言献策,先后为市政府出台的《商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商洛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等事关社会全局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论证,出具专题法律意见书150余份,10万余字。2012年他担任省人大代表、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商洛市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他也是我市唯一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的执业律师,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提写议案建议,他提交的《关于尽快对城区东西背街维修、硬化处理建议》《政府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解决老有所养后顾之忧建议》等20余件建议均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护航重点项目 彰显法治力量
2013年以来,他利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机会,积极为国家西合铁路二线建设、商州区西街旧城改造拆迁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言献策,提供优质服务,代理市政府、丹凤县政府多起数百人行政诉讼案件,均取得了满意效果,确保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是省政府陕南突破发展支持项目,陕西“13115”重大科技产业化和商洛市重点建设项目。该公司氟化工项目总投资17.7亿元,建设用地634亩。项目在征地过程中,当地近百农民多次出面阻挠施工,致使工程迟迟不能按期开工,导致这一重点建设项目随时面临撤资的风险。南晓良主动担任该重点项目法律顾问,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耐心做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上门走访群众20余家,80余人次,连续3天驻守在项目建设工地,在他辛勤努力下,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参与涉访案件 维护社会稳定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大代表,他始终以大局为重,积极协助政府依法处理重大涉法信访案件1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夏天,市区丹江突发一对年轻夫妇溺水死亡事件,轰动全城。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纠集多人到市、区政府上访,并扬言如得不到公正处理,将陈尸上访。他受政府邀请参与该案后,通过现场查勘,听取死者家属意见等方式,依法客观分析死者落水的实际原因,认为主要责任在死者,但在安全保障方面,河道管理部门负有一定责任,建议通过适当补偿解决。他的意见被政府及死者家属采纳接受,该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理。
2014年,来自川、渝、闽的几十名农民索要工资时,遭受近百人有组织的围攻殴打,致一死数十人重伤。受害农民工聚集数百人赴省进京上访,事态随时有失控的危险。受信访部门请求,他及时参与此案,耐心做民工代表的思想工作。经过艰难的取证和耐心开导,最终使民工同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使凶手绳之以法,并促成建设工程项目部一次性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农民工得到最高赔偿,案件得到彻底解决。福建一位农民工在给南律师的信中写道:“你不畏权势的敬业、认真、负责的精神让我终生难忘。”
承办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承办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潘某身患精神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育能力,收养了年仅两个月的女儿,生活拮据。其丈夫在打工期间不幸死亡,其夫的赔偿款被收养的女儿亲戚持有,拒不返还。潘某家属慕名找南律师办案,得知潘某的不幸遭遇后,他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据理力争帮潘某拿回了应得的赔偿款。
作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志愿律师,他非常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积极维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年仅15岁的商州某中学在校学生赵某,因父母疏于教育和管理,同社会上不良青年相互勾结,酒后打人致死。该案发生在城区,社会影响强烈。南律师主动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为赵某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深刻反省,积极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在他的努力下,赵某被依法从轻判处缓刑。
“铁肩担道义,金笔书辉煌”。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坚持为贫困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努力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实现了“抚贫济困,救助弱者,社会正义”的庄严承诺。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谱写着爱党惠民的新赞歌!
积极建言献策 尽力履职为民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党员律师,他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始终把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恪守职业道德作为执业最高准则,自觉服务于商洛经济社会发展,时刻把政府形象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2003年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以来,他积极建言献策,先后为市政府出台的《商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商洛市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等事关社会全局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论证,出具专题法律意见书150余份,10万余字。2012年他担任省人大代表、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的法律顾问,积极为商洛市地方立法建言献策。他也是我市唯一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的执业律师,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围绕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积极提写议案建议,他提交的《关于尽快对城区东西背街维修、硬化处理建议》《政府应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解决老有所养后顾之忧建议》等20余件建议均被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采纳,发挥了一名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
护航重点项目 彰显法治力量
2013年以来,他利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机会,积极为国家西合铁路二线建设、商州区西街旧城改造拆迁等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言献策,提供优质服务,代理市政府、丹凤县政府多起数百人行政诉讼案件,均取得了满意效果,确保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是省政府陕南突破发展支持项目,陕西“13115”重大科技产业化和商洛市重点建设项目。该公司氟化工项目总投资17.7亿元,建设用地634亩。项目在征地过程中,当地近百农民多次出面阻挠施工,致使工程迟迟不能按期开工,导致这一重点建设项目随时面临撤资的风险。南晓良主动担任该重点项目法律顾问,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耐心做当地群众的思想工作,上门走访群众20余家,80余人次,连续3天驻守在项目建设工地,在他辛勤努力下,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参与涉访案件 维护社会稳定
作为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大代表,他始终以大局为重,积极协助政府依法处理重大涉法信访案件1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3年夏天,市区丹江突发一对年轻夫妇溺水死亡事件,轰动全城。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纠集多人到市、区政府上访,并扬言如得不到公正处理,将陈尸上访。他受政府邀请参与该案后,通过现场查勘,听取死者家属意见等方式,依法客观分析死者落水的实际原因,认为主要责任在死者,但在安全保障方面,河道管理部门负有一定责任,建议通过适当补偿解决。他的意见被政府及死者家属采纳接受,该突发事件及时得到处理。
2014年,来自川、渝、闽的几十名农民索要工资时,遭受近百人有组织的围攻殴打,致一死数十人重伤。受害农民工聚集数百人赴省进京上访,事态随时有失控的危险。受信访部门请求,他及时参与此案,耐心做民工代表的思想工作。经过艰难的取证和耐心开导,最终使民工同愿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使凶手绳之以法,并促成建设工程项目部一次性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农民工得到最高赔偿,案件得到彻底解决。福建一位农民工在给南律师的信中写道:“你不畏权势的敬业、认真、负责的精神让我终生难忘。”
承办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承办援助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潘某身患精神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育能力,收养了年仅两个月的女儿,生活拮据。其丈夫在打工期间不幸死亡,其夫的赔偿款被收养的女儿亲戚持有,拒不返还。潘某家属慕名找南律师办案,得知潘某的不幸遭遇后,他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据理力争帮潘某拿回了应得的赔偿款。
作为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志愿律师,他非常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积极维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年仅15岁的商州某中学在校学生赵某,因父母疏于教育和管理,同社会上不良青年相互勾结,酒后打人致死。该案发生在城区,社会影响强烈。南律师主动为赵某提供法律援助,为赵某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深刻反省,积极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在他的努力下,赵某被依法从轻判处缓刑。
“铁肩担道义,金笔书辉煌”。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他坚持为贫困弱者提供法律援助,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积极担当社会责任,努力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实现了“抚贫济困,救助弱者,社会正义”的庄严承诺。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谱写着爱党惠民的新赞歌!